【船政史话】三:船政定名与资金运行(上)
发布来源:宣传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2-07

在近代史学术界,对于清末左宗棠在福州开创的造船事业的正式官方称呼众说纷纭,“船政”“总理船政”“福州船政”“福州船政局”等争论不休,其实主要的矛盾点就在于名称中“”字的争议…


船政之说


上篇说到,左宗棠在开展自己的设厂造船计划时,受朝廷上谕命其赴任陕甘总督平乱,他当即加快创设基础布局工作,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确定造船机构的正式名分和地位

1866年10月6日,总理衙门致函左宗棠,询问设厂造船事务和他调任后的接办工作安排如何时,左宗棠这样回复道:

本拟俟开局以后,请派京官来闽,总理船政,以便司其事。现则请派京官已迫不及待,惟前江西巡抚沈幼丹中丞,在籍守制,并因父老,服阕欲乞终养,近在省城,可以移交转办。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于1861年,为清政府办理洋务及外交事务、派出驻外国使节,并兼管通商、海防、关税、路矿、邮电、军工、同文馆、派遣留学生等事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


其中他特别强调,要请京官来闽负责船政事务,体现出了他卓越的政治眼光,既将自己设厂造船的大业归于国家事务而非福建一隅。

    其慎重的原因在于朝廷保守派、顽固派大有人在,即便惨败于洋人之手,身居京城的皇亲国戚与官员士子们大部分依然昏睡于“天朝上国”的美梦之中,不肯相信世界已经大变。大学士徐桐曾有一段极其“精彩”的言论:“所谓西洋各国,除意大利真有其国外,其余都是汉奸捏造出来吓唬人的。”徐大学士真不知道《南京条约》大清是和谁签的吗?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洋务运动几乎每一项改革举措都会招致非议:修铁路会让庄稼不长、鸡不下蛋,办电报则电气会冲撞地脉、惊扰祖宗,当时的洋务派只能在饱受非议中推进军工、铁路、电报、造船、纺织、采矿等近代工业。


与福建船政同为晚清军事工业生产机构的“江南制造总局”


    所以,没有相应声望和地位的人,是无法承受这些非议和阻力的,故此在人事调动紧急之时,左宗棠力荐在福建为母亲丁忧的前任江西巡抚沈葆桢来接手船政事务。

    在他看来作为巡抚级的沈葆桢来担任这个机构的领导人,无疑可稳定和提高这个机构在国家中的地位,还能借助这一级别官员在宦海中的影响力为设厂造船排难解困,创造有利条件。

    同时,为了打消沈葆桢的疑虑,左宗棠还特别上奏朝廷:可否仰恳皇上天恩,俯念事关至要,局在垂成,温谕沈葆桢勉以大义,特命总理船政,由部颁发关防,凡事涉船政,由其专奏请旨,以防牵制



三坊七巷沈葆桢故居

   

    朝廷也明白船政兹事体大,二十天后,上谕就到了福州,批准了由沈葆桢总理船政的申请,授予他专折上奏的权利,从此“船政”成为一个特定的职位和机构的名词,这个机构比之江南制造总局的规格明显要高,可见在朝廷眼里,船政不仅属于一个地方造船厂和配套学校,而是集造舰维修、海军训练和军舰调度等多位一体的国家机构

    后来,在1987年至1992年间,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受国防科工委支托,编写《中国近代舰艇工业史料集》,经各路专家认真论证,达成共识,认为左宗棠开创的造船事业最初官名应为“总理船政”或“船政”,现今统称“福建船政”较为妥当。


运行经费


作为设厂造船的一大重要基础,资金的保障是其成败的关键性。

左宗棠在1866年上奏时,曾预估建造船厂、购买机器以及雇佣技术人员需要30万余两白银,船厂建成、开始造船后,每月工料和俸禄约5、6万两白银,以五年初创期计算,一共需300余万两白银。这笔巨款,左宗棠原本设想从闽海关关税中提取,若是不够,再设法提用福建省的厘金和捐税。

但在实际操作中,建厂本身所需的预算竟达到40万余两白银之巨,且当时福建海关不可能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银两,更何况为了筹集左宗棠西征军饷早已经捉襟见肘。情急之下,左宗棠想起来闽海关上交中央财政的每年80万两白银的四成结款,便急忙上奏朝廷,申请动用。

所谓四成结款,乃是当时中国各通商口岸海关向中央财政缴纳的四成洋税,即海关向洋商船只征收海关正税的40%,主要用于偿付第二次鸦片战争的赔款。到了1866年,赔款已经全额付清,但清政府仍命令各海关提留四成洋税,作为中央储备金。



左宗棠申请动用这笔巨款,可谓恰逢其时,议上即获得清廷批准,提取的40万两四成结款便成了船政创办阶段的重要资金来源。

除了创建费外,每月材料和人工费用等5万两开销,便由闽海关以六成洋税项按下月以五万两拨付,后来,又由闽省茶税项下和沈葆桢兼办台湾防务的费用中以“养船”名目,每月拨付2万两。

每月5万两,全年60万两,在左宗棠看来用以支应船政运行绰绰有余,然而其中却有一个重大的缺陷,具体是什么,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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