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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复工复产、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务请做到十个“不放松”!
发布来源:宣传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20
为全面复工复产、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务请做到十个“不放松”!
近日,我省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2月20日全省视频会议部署,切实把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十个“不放松”要求抓实、抓细、抓落地,为全面复工复产、全面恢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创造条件。
1.属地党政防控主体责任不放松
各地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要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用好用足各项惠企稳岗政策,坚持“一事一策”“一难一策”“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帮扶企业,以更大力度打通复工复产“五难”操作链。
2.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不放松
各地要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原则,分区分级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将有关防控要求精准落实到乡镇、街道,坚决纠正偏颇和极端做法。
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畅通人流、物流,接续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的影响。
3.社区村居落实落细防控不放松
各地要充分发挥社区(村)动员能力,广泛发动党员、志愿者、群众,实施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加强社区及流动人员管控,坚决切断疾病传播途径,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使社区村居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
4.企事业单位防控主体责任不放松
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健康防护手册和《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企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导则》,强化主体责任,健全预案,抓好员工健康管理,做好防护物资保障,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疫情扩散事件。
5.家庭和个人自我防护不放松
各地要按照《防止家庭聚集性感染健康防护手册》要求,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把切实管用的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每个人。
引导群众崇尚科学、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推动每个家庭和个人养成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形成科学的生活方式。
6.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不放松
各地要继续落实重点地区入闽人员健康登记管理、病例监测追踪、科普宣教、健康提示、信息报告、爱国卫生运动等综合防控工作,全面阻断病毒传播渠道。
要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研判,将调查范围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延伸到与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及时发现聚集性病例苗头,快速处置。
7.全力救治重症轻症患者不放松
各地要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若干措施》,坚持“四早”“四集中”原则,加强定点医院建设,严格规范发热门诊管理,加强对轻症患者的早期诊疗;
加强重症病例救治,发挥远程会诊和专家指导作用,坚持中医药结合治疗。对重症、危重症患者实行“一人一案”。
落实专家驻点、巡点指导、患者日评估、多学科综合救治等工作制度。
8.全面管控排查疑似病例不放松
各定点医院要建立健全疑似病例检查检验快速通道,确定为疑似病例的,应立即采样本进行核酸检测,确诊患者应严格按诊疗方案进行隔离治疗,二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仍应隔离治疗14天,不得转普通病房或居家医学观察。
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人群接触情况。
9.中医学观察措施不放松
医学观察场所及内部设施要符合管理要求,做好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加强观察对象管理,杜绝与其他观察对象接触,不串门、不打牌打麻将,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防止“隔而不离”。
观察对象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及时送医并进行标本采集检测排查。
10.居家观察措施不放松
居家观察对象需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谢绝探视,尽量限制活动空间,不得与家属共用任何可能导致间接接触感染的物品,家属应尽量减少接触,必须在同一房间时,应佩戴口罩。
不具备单人间居住条件的,主动报告,由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协调解决。